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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师收费诈骗

栏目:常见案例 作者:反诈网 时间:2024-11-19 23:53:20

受骗群体:学生家长
一、潜伏在家校联系群
诈骗分子先冒充学生家长,利用审核漏洞进入家校联系群,潜伏在微信群、QQ群或钉钉群中。
二、伪造身份
进群后,诈骗分子会更换自己的头像和群名称,伪装成班主任老师或学生家长。
三、发送群收款
在完成伪装后,诈骗分子会以“收取学杂费"等名义发送群收款,并在短时间内不断催促群成员上交钱款。
警方提醒:
1.家长在收到班级微信群、钉钉群、QQ群发布的缴费消息时,切勿急于汇款,一定要与班主任电话或视频核实真伪。
2.群管理员要定时核查班级的微信群、钉钉群、QQ群成员身份,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同时开启入群验证功能,避免陌生人随意加入班级群。
3.学校管理人员或老师要严格班级群内成员进群审查流程,定期对老师和家长进行反诈骗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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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信息繁杂的时代,班级群、家长群、接龙群、宿舍群……家长们被各种群聊包围。然而,却有不法分子乘机而入,混入群中冒充“老师”借收取资料费的名义实施诈骗。

近日,马村区法院审理一起冒充老师以收取资料费的名义诈骗学生家长钱财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被告人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聊天软件联系上家后,按照上家要求将某便利店的商家收款二维码拍下后发给上家,上家又将该二维码照片发至早已潜入的马村区某学校的家长微信群中,以收取资料费的名义让家长扫码付款,最终36名家长每人交纳了598元,共计21528元。

上述款项均转入某便利店账户,罗某要求便利店店主叶某折算成等价的烟酒带走,叶某感觉异常,约定过两天账户没有异常,罗某再来取货。同时,一名已交费的学生家长在与老师闲聊时也发现问题,叶某与学生家长分别报警后案发,相关款已发还36名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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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根据被告人罗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调查评估意见书等,法院判处罗某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冒充老师“收费”的案件高频多发,行骗方式更是层出不穷。家长们在收到“交费”“转账”等通知时,不要急于转账,先核实消息来源的真实性,防止上当受骗,如果发现被骗,要保持冷静和理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不要退群和删除记录,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商家要保管好个人收款码,对于不明进账要提高警惕,加强辨别,切莫抱有贪图便宜、侥幸心理,以防资金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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